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
脱离黑名单
九年车期终于还清了,总算松了一口气。
这几天一直在为车期事忙,之前车期虽是还清了,但银行指还有律师信的费用还未还,所以还是有欠钱。
由于该车是弟弟当年未够法定年龄借用我的名字买的,后来负担不起,他又让给他的朋友接下去还。
因为有段时间,车期还的很不准,银行先后发了几封律师信。
现在才知道律师信也是要钱的,而且一封须三百多令吉,总共欠了两千多。
而且,因为欠车期的关系,原来自己也被列入黑名单了,怪不得自己之前申请过很多次信用卡和借贷都不被通过。
由于下个月自己又要申请房贷了,为了怕不被批准,唯有先把律师信费用还掉,清掉欠银行的钱,也可让自己脱离黑名单。
在这件事让自己悟出一个道理,没有很好的经济能力,还是不要先贷款买车买屋,要不然拖欠的不只只是金钱,还有自己的名誉信用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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